第二十三届中国2012-3玻璃工业技术展览会注意事项(一)展会期间,严禁零售展品;(2)标准展位的所有材料和设施仅在展览期间出租。严禁在展板上刻、贴、涂、打、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3)展馆或主办方有权拆除或调整任何不符合展馆建设规定或主办方建设指南的展位设计,所有相关费用由参展商支付;(4)展示设备所用的水、电、压缩空气费用由参展商单独向家装公司支付,请在报名参展时申请并提供给家装公司;第二十三届中国2012-3玻璃工业技术展览会参展规则(一)大会主办方有权根据展会总体规划和实际参展规模调整、增减展位...
更新时间:2024-11-11标签: 展会新闻玻璃国际北京玻璃国际展会新闻 全文阅读